2018年10月10日 15:47点击:

关于推荐辅导员参加“2018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8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8〕115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我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辅导员的职业自豪感,请各学院积极推荐辅导员参加“2018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评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已获得往届河北省或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得再次申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8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

1.我校将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2018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河北省将评选出“2018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8年河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2.每学院最多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并提交推荐人选审批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炼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院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个人特色简介(300字以内)、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电子版。

请于10月18日12:00前将纸质版送至学生管理科(世纪楼312),电子版发送至xsk@ysu.edu.cn。

3.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日常工作,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联系人:徐进    806648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0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