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 16:49点击: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占全校学生干部总数的8%;

3.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名额占全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2%;

4.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占全校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5.优秀寝室,评选名额占全校学生寝室总数的20%;

6.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占全校学生班级总数的8%;

7.特殊事迹奖。

(各类评选项目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依据《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文件要求(见附件2)。

三、评选要求

1.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均需填写相应的《先进个人评审表》(纸质版打印一式二份,附件3)。申报三好学生标兵需提交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三好学生标兵必须从学院本次报送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因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和国防学院评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数不足1人,上述3个学院各推荐1人,学校评审小组从中评选出1个三个好学生标兵,申报人需填写《申报三好学生标兵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附件4)。

2.“特殊事迹奖”由各学院自行推荐申报,申报数量不限。申报人需填写《特殊事迹奖申报表》(纸质版打印一式二份,电子版,附件5),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

3.申报先进班集体需填写《申报先进班集体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附件6),并附15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因外语学院、建工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车辆学院、体育学院研究生班级评选数不足1个,上述8个学院各推荐1个班级,学校评审小组从中评选出3个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4.2018年9月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参加评选

5.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加大先进典型的教育宣传力度。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提出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建议名单,并将推荐名额、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在学院院务公开栏、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等不少于4处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6.请学院于10月24日前将学院评选名单(纸质版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word)、公示名单(电子版,附件7)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ysu.edu.cn,所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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