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现开展燕山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占学生干部总数的8%;
3.“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名额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2%;
4.“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占毕业生总人数的10%;
5.“优秀寝室”评选名额不超过学生寝室总数的20%;
6.“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占学生班级总数的8%;
7.“特殊事迹奖”由学院视情况择优推荐。
名额分配情况见《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1)。2023级学生及所在班级、寝室不参加评选,不计入基数。
二、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条件及程序依据《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文件要求(附件2);
2.“三好学生标兵”须从本次评选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3.“特殊事迹奖”由学院择优推荐申报,综合评选产生;
4.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参加评选;
5.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提出本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建议名单,并将推荐名额、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和主要事迹在学院院务公开栏、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楼等不少于4处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三好学生评审表》《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三好学生标兵评审表》《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3)提交纸质版材料;
2.《先进班集体申报统计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3.《燕山大学特殊事迹奖申报表》(附件5)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并附1500字电子版事迹材料;
4.《先进个人和集体公示名单》(附件6)提交纸质版、电子版(word文档)材料;
5.《先进个人和集体汇总名单》(附件7)提交电子版(Excel表格)材料。
各学院请于11月24日前将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一份,无需学生签字,辅导员、主管领导签章处签字盖章均可)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c@ys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097803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