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燕大校字〔2020〕136号)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见《燕山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一式一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统一用A4纸横向打印,每页均需加盖学院公章,主管领导签字。
三、时间安排
11月3日-11月6日,各学院进行评审。
11月7日-11月11日,各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11月12日,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3室),同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ysu.edu.cn。报送纸质版材料时,请将《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与《申请表》的排序保持一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如评审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吉敏 8045503
燕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