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请统一用A4纸印制,填写内容打印、手写均可(一式一份),申请理由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材料二:《xx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请统一用A4纸横排打印,每页需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ysu.edu.cn。
三、时间安排
10月28日-11月2日 学院进行评审;
11月3日-11月9日 学院以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的方式对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在各学院办公行政楼进行公示;
11月10日 学院上报申报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区世纪楼312室),上报的材料,按先《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后《学生申请表》的顺序整理上报,两表排序应一致;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
评审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045503
联 系 人:吉敏
燕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