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26日 10:17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于我校政工系列相对应岗位已无空余岗位,今年最终通过考试及评审人员,由上级部门认定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校仅为通过人员兑现校内工资部分。

二、申报人员范围

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附件2)执行。学校将严格把握申报人员所要求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专业技术及工勤人员不得申报。

三、相关工作安排

1、时间地点。按照省政工职评办统一部署,2017年全省政工业务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复习范围。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范围主要是学习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党章及时事政治理论题等。

3、合格证有效期限。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四、报名要求及提交材料

1、请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附件3)相关条款进行申报。 

2、报名时间:5月26日-5月27日。

3、提交《2017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贴照片)一份(附件4);

4、提交《2017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附件5)(考生需在准考证上填写姓名、性别等个人资料,并贴小二寸照片两张。考场号、座位号、考号、考试地点不必填写。

报送地点:世纪楼902室;

联系电话:8387500。

附件1: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

附件3:《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附件4:《2017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

附件5:《2017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

人事处

2017年5月26日

  • 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2.doc】已下载
  • 附件3.doc】已下载
  • 附件4.docx】已下载
  • 附件5.docx】已下载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