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冀政[2006]88号)文件规定,现对我校在岗教职工调整2018年薪级工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7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正常晋升2018年薪级工资
对于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其薪级工资从2018年1月起正常晋升,学校将在11月工资中调整薪级工资,并将补发1-10月薪级工资差额。
2.2017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不晋升薪级工资
2017年新参加工作人员需执行初期/见习工资,2018年不晋升薪级工资,待2018年考核合格后,将在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3.对于2018年1-10月已退休的人员,学校将一次性补发其在职期间的薪级工资差额。
咨询电话:
人事处工资福利科:8074601;
计划财务处综合科:8074660。
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