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职工: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将调整2019年度在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工龄津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发放住宅物业服务补贴,具体说明如下:
一、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工龄津贴
依据《燕山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燕大校字[2013]238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起,将增加在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工龄津贴10元/月。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依据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自2019年1月起,按照新的工资标准调整在职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涉及到补缴公积金的教职工,个人补缴部分将从2019年1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三、发放住宅物业服务补贴
1.发放办法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起,全校在册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住宅物业服务补贴将随月工资发放,2017年1月-2018年12月的住宅物业服务补贴已于2018年12月25日一次性补发到工资卡中。
2.发放标准
在职人员的发放标准按照聘用的岗位等级,参照《秦皇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
离退休人员的发放标准,按照享受离退休生活待遇的职务(岗位),对应在职人员标准执行。同时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执行国家工资标准所对应的岗位确定补贴标准。
咨询电话:
人事处工资福利科:8074601;
计财处综合科:8074660。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秦皇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物业服务补贴标准表
序号 |
聘用的岗位等级 |
标准(元/月) |
1 |
院士 |
350 |
2 |
厅级 |
310 |
3 |
教授级 |
260 |
4 |
处级/副教授级 |
230 |
5 |
高级技师 |
200 |
6 |
科级/讲师级/技师/高级工 |
180 |
7 |
科员/助理级及以下/中级工及以下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