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及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能力,学校近期将启动第八批教师赴香港高校培训计划。现就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培训形式及培训时间
赴香港理工大学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定于2019年12月9日-12月13日。
二、派出名额
此次拟派出人员28名。
三、选派条件
(一)选派人员须为专任教师。
(二)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四)选派教师原则上要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选派人员应是目前学校开展专业工程教育认证或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第一负责人(执行负责人);
2、各专业系主任或副主任;
3、承担校内课程规范化建设项目的负责人(第一负责人);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的教师(排名前五);
5、获得学校“教学名师”,“教学成就奖”、“教学标兵奖”和“青年教学标兵奖”的教师。
四、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部门审核,学校审批。各学院的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26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需排序)报人事处师资科世纪楼902室,推荐人需认真填写《校内申请表》、《研修班前问卷》、《汇总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peilinbao@ysu.edu.cn。
五、经费预算及费用承担
国内办理费、培训费、住宿费等由学校、派出学院共同承担,学校承担50%,学院承担50%,经初步预算,费用总额约为50万元。
六、其他
已派出过的人员不再派出;被选派人员无客观原因而放弃的不再派出;被选派参加培训的教师应注意收集资料,回校后2周内向学校提交培训总结并面向所在学院做一次学术报告(报告内容需书面向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备案),并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培训经历记入青年教师成长档案。
联系人: 人事处 裴林保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张亚靖
联系电话: 人事处 0335-807453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0335-8048553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