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5日 15:05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冀法会字【2020】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法会字【2020】10号)精神,为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省设“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0名,“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0名,共20名。我校可推荐候选人1-2名。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我校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的中国法学会会员。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风严谨,学术规范,品德端正;

3.具有较高法学研究或理论应用水平,法学研究成果国内前沿、省内领先,或法学理论转化、法律应有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4.在咨政建言、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5.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及河北省法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法治河北建设;

6.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7.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已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河北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专家”荣誉称号的不纳入推荐对象。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候选人填写《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推荐表》一式5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候选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评定认证等复印件各1份;

2.候选人近5年的主要研究成果;

3.候选人的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单独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文章,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项,以上三项须至少具备其中两项;

4.个人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1份;

5.推荐单位的推荐报告。推荐单位对参选人重要学术成果,研究的连续性及系统性,在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的贡献,重要荣誉表彰,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各单位请将上述材料于6月19日之前报送至世纪楼902室。

(二)学校将对参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学校拟推荐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联 系  人: 梅群

联系电话:8074531

电子邮箱:meiqun@ys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关于印发<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3.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推荐表

人力资源处   社会科学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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