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4日 16:10点击:

关于开展我校党员干部网络媒体使用情况备案登记的通知

各党委:

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文件精神,以及近期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为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对校内党员干部及教师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的账号、建立群组情况予以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党员干部、教师在境内外各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的账号、建立群组情况,指校内党员干部(全体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辅导员、任课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在网络平台(包含但不限于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建立的群组情况(群组由群主负责登记)。

二、工作要求

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意见》和《准则》中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要高度重视此次统计备案工作,全面、真实、准确摸底本单位党员干部及教师网络媒体使用情况,统一登记本单位统计范围内党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群组情况,填写《燕山大学党员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群组统计表》(附件)。如有瞒报、漏报情况,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

三、报送要求

各党委于2020年6月29日12:00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weibo@ysu.edu.cn。纸质版表格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世纪楼2004室)。

联系人:王晓丹    联系电话:8057058

附件:《燕山大学党员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群组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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