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4年06月26日 10:50点击:

关于开展燕山大学2024年创新创业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论述,提升我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育人基础,现开展2024年创新创业教材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1.新编教材

(1)创新创业基础教材,围绕创新创业过程的关键环节和步骤,匹配设计思维、精益创业方法论等高度关联的创新创业思维模型,开展基于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的创新创业模拟训练。

(2)专创融合教材,围绕专业课程教学知识点中蕴含的创新创业思维,结合创新创业案例进行解构、分析,将创新创业思维训练贯穿专业知识学习全过程,在解决专业实际问题中体现创新创业思维的培养。

(3)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创客训练营、创新创业训练营教材。

2.修订教材

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效果良好,但根据创新创业教育育人需要而对内容进行更新或调整的出版教材。

二、立项要求

1.新编及修订教材需适时适式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教材结构要清晰、合理、易于理解,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要能够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要紧密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特点,合理设计内容,避免简单贴标签。

2.教材编写要遵照规范的编写要求,教材的目录、绪论、正文、习题、思考题、参考文献等齐全。

3.新编或修订材料需完成三分之二内容的撰写,方可申请立项。

4.凡由学校资助编写出版的教材,其著作权归学校和作者共有。

三、申请立项人员条件

申请立项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材编写工作,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人及成员应为我校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每人(主编)限申报一个项目,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已获校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任务或三年内有终止教材建设项目者,不得申报新的教材项目,不得与学校其他教材建设项目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精心规划,结合《燕山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21〕201号),对编写选题、编写人员和已编写内容进行审核。

2.拟申报的教材,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燕山大学2024年创新创业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燕山大学2024年创新创业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立项的教材初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世纪楼1707)。修订教材还需提交最新版本和被修订版本的电子版目录。

3.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布立项。

五、资助政策

1.创新创业教材建设项目申请立项通过后,获5万元资助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学院配套资助建设经费。

2.教材建设经费用于资料购买、培训交流、试题库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课件制作、出版等支出。

六、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年,出版后方可申请结题。

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程组织项目的实施,不得随意拖延期限、变动项目名称、更换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或挪用,保证立项项目顺利开展。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撤销项目,并追回经费。

(1)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2)成果质量低劣;

(3)与批准的项目严重不符;

(4)获批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教材出版前审核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83058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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