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2年04月15日 09:30点击:

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燕山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全校师生:

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燕山大学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赛道设置

我校师生可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Ⅰ.高教主赛道

分为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两个大组,分别含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Ⅱ.“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活动另行通知)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Ⅲ.产业命题赛道

入选命题于5月上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公开发布,请有意参加产业命题赛道比赛的师生及时关注。

四、参赛项目要求

各赛道参赛项目要求详见附件1。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赛程安排

校内选拔赛分院赛、校赛2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赛阶段(5月15日前)

各学院要充分挖掘专业优势和校友资源,强化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动大赛深入开展。

1.做好赛事宣传组织工作。各学院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加强与毕业校友联系,特别是动员创业的校友参与本次大赛;积极动员教师指导学生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参赛,形成师生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2.精心遴选培育参赛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坚持“面上普及、点上培育”,挖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构建“优势专业+特色项目+创新团队”模式,在教师科技成果转化中培育“高精尖”参赛项目。

3.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415日正式开放。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同时,各参赛团队应按学院要求同步向学院报名。

各学院申报项目总数以大赛申报系统5月15日17:00之前统计的有效作品数量为准(各学院申报数量分配见附件2)。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总数的8%推荐进入校赛,同时学校将根据2021年省赛、国赛获奖情况额外给予相关学院校赛奖励名额,具体如下:获得省赛银奖1项,奖励校赛名额1个;获得省赛金奖或国赛铜奖1项,奖励校赛名额2个;获得国赛银奖1项,奖励校赛名额4个;获得国赛金奖1项,奖励校赛名额6个(校赛奖励名额见附件3)。

各学院须在515日前完成院赛评审和校赛项目的推荐工作,须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二)校赛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1.校赛初评(5月16日-5月22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的项目计划书、PPT、视频等材料进行初评,按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决赛路演答辩环节。

2.校赛决赛(5月23日-5月31日):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校内赛选拔赛参照国赛评审规则标准进行评审,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3.产业赛道项目的项目评审工作视报名参赛情况和省赛要求另行安排。

上述各阶段时间安排可能会参照河北省教育厅大赛通知安排做适当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项目材料准备

(一)报名材料:

各学院请于5月15日17:00前将《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世纪楼1707),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gl@ysu.edu.cn。学院务必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供校赛参考。

(二)项目材料:

请各学院于5月15日17:00前将推荐进入校赛的项目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xcygl@ysu.edu.cn。包含项目计划书、展示PPT和1分钟展示视频,其中计划书和PPT必须提交,展示视频选择提交,要求如下:

1.项目计划书: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2.项目展示PPT:5分钟PPT汇报材料,用于校赛评审,要求为ppt、pptx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3.1分钟展示视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20M。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七、激励政策

1.校赛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学校推荐优秀项目晋级省赛。

2.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成功报名并参加本届大赛各阶段比赛的本科生,可获得相应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3.学校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给予指导教师和参赛团队奖励。

八、其他说明

进入校赛阶段后,原则上不允许参赛团队增加或更换团队成员。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李老师

联系方式:0335-8083058,QQ:525209234

邮箱:cxcygl@ysu.edu.cn



                                                                                                           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中心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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