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23日 16:18点击:

关于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 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 41 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7 号)和《燕山大学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1级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二、复查内容

(一)新生学生档案审核。档案审核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各学院具体落实;学生工作处明确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安排新生学生档案审核时间节点,做好档案审核的相关通知;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对新生学生档案进行审核,建立本单位新生学生档案审核工作记录。

(二)电子图像采集和人脸识别复查。新生入校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牵头组织新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利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查验,并将采集到的新生电子图像与高考报名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

(三)特殊类型专业复测和研究生专业水平复查。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对艺术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研究生专业水平进行复查,相关学院负责具体落实。

(四)教务处、研究生院分别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前置学历进行复核。

(五)学生信息卡(学籍卡)信息审核。学生工作处负责统一定制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各学院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高中档案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凡是发现所填信息不一致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新生学籍卡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使用入校后采集的图像照片,不得使用高考报名照片。

(六)录取手续及程序(含录取资格)复查。招生就业处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重点对有高考、研考加分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以及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等录取的新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七)户口迁移信息复查。安全工作处负责比对核查迁移户口新生的户口迁移证与考生录取信息及档案信息的一致性。

(八)身体检查。校医院负责组织落实新生体检事宜,及时汇总并报告新生体检情况。

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途径、违法违规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查结果提交

2021级新生复查工作要求全部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部门负责相关复查内容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同时留存备查。相关结果提交燕山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备案。

四、复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新生入学复查是一项重要的、严谨的工作,各部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分工协作。校内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完成。


燕山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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