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确保2018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就业派遣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就业派遣方案编制和核对
1、审核对象
燕山大学2018届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不含2018年1月毕业研究生)
2、核对时间
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5日
3、就业数据填报
毕业生在就业服务平台提交就业信息,按照《燕山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规定》填写相关信息,学院网上审核。
4、就业方案编制
根据就业服务平台数据编制就业方案,信息统计时间截止到5月10日23:00。
5、就业方案核对
(1)已签约毕业生须按照签约单位公章核对就业报到证相关信息,要求公章和派遣单位完全一致,否则会影响就业报到证打印,导致无法办理报到手续。
(2)由于部分省份回原籍就业主管部门下放到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中心,未就业毕业生须按照本人生源信息核对回原籍就业报到证。
(3)国内升学的本科毕业生须核对升学院校名称和培养性质,要求和录取院校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会影响教育部学信网个人信息。
(4)核对表和信息修改汇总表要求A4纸横版打印;学生本人须在就业方案核对表上签字确认,如需修改相关内容请各学院做好汇总表;学院负责人在就业方案和汇总表首页签字并加盖学院学生科公章,报送时间为5月15日17:00前。
6、就业方案上报
5月中下旬上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以此打印就业报到证。上报就业方案后新增就业协议书须在7月1日后办理改派手续。
二、就业报到证打印及发放
按照上报就业方案联网打印就业报到证,六月中下旬和毕业证同时下发到学院。其中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全日制升学的本科生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不予发放就业报到证。
三、就业报到证改派
按照省厅要求,2018届毕业生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材料由学校统一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改派规定详见《就业报到证》使用须知及就业派遣规定,网址:http://job.ysu.edu.cn/news/147454043769133992.html
四、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1、关注未就业毕业生
学院专人负责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如实、及时做好相关状况统计,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参见关于做好燕山大学未就业毕业生统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job.ysu.edu.cn/news/146466550116275390.html
2、定向委培毕业生
按照省厅规定,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发放就业报到证,新疆定向本科毕业生只在新疆地区就业派遣,河北定向本科毕业生只在河北地区就业派遣。
3、在7月份学分未修够,结业的本科毕业生
由于欠学分问题,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可在取得毕业证后,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到就业服务科领取就业报到证。如确定为结业,可凭结业证领取注有“结业生”字样的就业报到证,不能换发。如果此部分学生已与单位签约,请及时与单位沟通,以免影响就业报到。
提醒毕业生掌握必知的就业政策,了解有关就业报到证等重要内容,详见就业服务信息网就业须知栏目,链接:http://job.ysu.edu.cn/type/00001012508.html
负责人:李斌 赵俊明
联系电话:0335-8045505
附:汇总表样表
_______学院就业方案信息修改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