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29日 10:29点击: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以下简称《规定》),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规定》转发给你们。

请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认真学习《规定》,对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要求深入领会并贯彻执行。

《规定》除对研究生招生业务提出要求外,在第八十五条明确指出“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还请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将此项要求传达至所有单位员工,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及考试安全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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