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9日 11:16点击:

关于开展“燕大学子十一回高中母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即将迎来溯源建校一百年、独立办学一甲子,值此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间节点,为充分展现“百年燕大家国天下”的厚重底蕴和活力风采,学校决定开展“燕大学子十一回高中母校”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发挥在校学生爱校荣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与高中的沟通交流,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燕山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对象:2019级本科生

2、报名日期:2019年9月19日—9月22日

3、报名要求:参加人员热爱燕山大学,熟悉学校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实践精神。同时报名人员需要提前和高中老师取得联系,确定活动时间。

4、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发送给学院辅导员汇总,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3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bzb@ysu.edu.cn;其中每个学院同一所高中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最后由招生就业处进行遴选,确定最终参加人员。

二、活动内容

1、通过开展报告会、交流会、宣讲会或其他形式活动,向中学老师、学弟学妹介绍燕山大学概况、学校特色、办学实力;

2、与老师交流大学近况,分享大学生活感悟;与学弟学妹分享学习经验。

3、了解高中新高考选科情况或相关应对策略,以及对高校的信息需求,完成相关数据调查。

三、活动要求

1、2019年9月25日左右将进行培训大会,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未能参加培训会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活动资格;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每位同学或宣传小组在活动前,需要精心设计准备相关活动方案和宣讲PPT、视频资料等;

3、参加人员要对活动以照片、视频、文字等方式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图文结合,并于2019年10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实践报告纸质版交至世纪楼404室。

四、活动奖励

学校对参加活动人员表现进行评定,评定为合格的学生将按照《燕山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修订)》进行社会实践模块0.5学分认定,成绩绩点为D。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057069

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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