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2日 13:11点击:

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20]15号)文件要求和2020年12月16日学校重点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专项会议、2020年12月21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推进会以及2020年12月29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局面,让师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和春节,现就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今冬明春我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逐级细化压实安全责任

近期,国内一些高校校园内接连发生消防、交通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一定财产损失。临近岁末年初,学校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师生出行出游和聚会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极易诱发安全事故。因此,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思想提升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按照学校统一领导、部门依规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层层细化落实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隐患,将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部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工作规律特点,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开展覆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用水用气用电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气象灾害防御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特别针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存在任何一个盲区、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忽略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加强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在寒假、春节、开学初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学生工作系统要通过网络安全教育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强化安全教育效果。当前应重点开展四方面的教育工作:一是防冬季冰上溺水,教育师生严禁在坑塘、河流、南水北调水渠等水域滑冰,严防冰面玩耍摔伤和冰面坍塌溺水事故;二是交通安全,校内以及出行驾乘车辆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违停,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及非法营运车辆;三是针对冬春季火灾和煤气中毒等易发事故在师生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推送防火灾、防寒、防滑、防冻、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开展防范传销、金融诈骗和“校园贷”的警示教育活动,岁末年初和开学返校期间是传销组织和金融诈骗组织的活跃期,学生工作系统要教育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组织的欺骗性、危害性和非法性,警惕传销组织及人员的“攻心”和“洗脑”,坚决杜绝和摒弃所谓的打着“暴富”、“高薪”等幌子骗取学生信任的口号和宣传,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隐患排查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切实抓好落实,扎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与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和重大活动、敏感时间节点的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置涉校安全稳定舆情信息,信息报送渠道保持畅通,确保突发安全稳定事件能够迅速、妥善处置。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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