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1日 09:26点击: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为了进一步提升校园交通安全环境,维护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学校投入巨额资金改造了校内道路,更换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减速带、安全护栏,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和停车位,同时安保人员也加大了校园巡逻交通治理力度。但目前校园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超速、乱鸣笛、占用人行道停放,电动车超速、骑车带人、电动滑板车及轮滑进入机动车道等违规现象依然突出,严重影响了校园交通秩序,给校园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保障校园交通安全,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文明交通,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1.机动车

(1)教职工、学校公务车辆、后勤保障机动车辆凭门禁系统授权进出校园(新购置机动车辆可凭工作证或一卡通进出);

(2)因工作需要或业务联系需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由接访单位或接访人预先向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057079)报备,门卫核实清楚后办理登记换证手续放行;

(3)因单位组织教职工活动或学生实习实训雇佣大型客车进校,须承办活动单位开具书面证明向安全工作处报备,并于约定校门和时间进出校园;

(4)严禁社会闲杂车辆进入校园。出租车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进出家属区、学生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5)严禁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超速、不按道路标线行驶、逆行,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驾驶机动车;

(6)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不得强行通过;

(7)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带、楼宇出入口、车辆与人员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放车辆。黄色网格线为消防通道不得堵塞或阻碍道路通行。

2.非机动车和行人

(1)非机动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非机动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骑车时使用手机、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双手脱把、攀扶其他车辆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3)行人应走人行道,没有划定人行道的道路应靠道路右侧通行;

(4)严禁校园道路上溜旱冰、滑轮板、坐卧、嬉闹、打球等影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内道路堆放杂物或举办活动,不得擅自挪动、遮拦、占用交通设施。

二、严格管理,综合治理违规行为

1.对驶进限制停车区域、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草坪上停放的车辆(含非机动车)或堆放杂物,取证、书面告知所有人并进行教育督促予以改正。

2.对乱停乱放车辆或杂物,经告知所有人拒不服从管理或屡教不改者将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机动车或杂物以无主物品处理,对机动车列入门禁系统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对上述行为抄送所在单位的同时,将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全校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交管部门处理。

3.一经发现 “三无”机动车,立即收缴并移交执法部门强制报废。

三、落实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安全工作处作为校园交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

2.各单位要落实管理部门职责,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3.后勤集团负责经营商户、燕大小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宣传部、安全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学院要把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纳入学生教育和员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校报、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结合学校日常教育和各类重大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校园不是也不应该是交通安全的法外之地。希望各位师生员工充分理解,遵守规定、配合管理,齐心协力打造平安、稳定、文明、和谐的美丽校园。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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