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省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化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切实做好当前及今后重点时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保障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维护全校安全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努力做到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排查整治校园重点安全隐患
1、安全工作处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方案;研究制定重大风险隐患类别及标准。
2、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职责,落实重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改督办责任。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主体责任。
4、各部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充分发挥本单位网格安全员的作用,利用“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
(二)当前及今后重点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
1、校内建筑、建筑附着悬挂物有无隐患;公共电器设施、电线线路、照明设备有无隐患;学校换热站、燃气热蒸汽输送转换管道、压力容器、燃油燃气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校园通勤车管理有无漏洞;校内施工有无安全防范措施;校园地质环境有无隐患;危险地域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设备、操作环境、用火用电用气、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库房管理、食品留样、主副食采购等是否存在隐患和漏洞。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是否达到要求;自主经营场所(食堂、服务楼等)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疏散口、疏散标示是否符合规定或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后勤集团)
2、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疏散口、疏散标示是否符合规定或存在问题;校内交通管理、标线标识是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是否达到要求;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有无问题;校园上空及周边有无危险设施。(责任单位:安全工作处)
3、危险化学品和设施是否设置警示标识,有无管理漏洞;实验设施设备是否达到相关国家标准中关于安全的规定、是否张贴操作规程、是否存在隐患,电气线路有无隐患。(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4、教学设施设备是否存在隐患;教学场地环境有无隐患;危险教学设施是否设置警示标识。(责任单位:教务处)
5、开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以及预防聚众性活动拥挤踩踏、避灾避险、防盗、防毒、防传销、防诈骗、抵制校园网贷等教育活动情况,重大活动、节假日、暑期等重要时期和时间节点的安全工作部署和安全教育有无漏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里仁学院)
6、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门户网站技术防范能力及信息安全情况等。(责任单位:信息技术中心)
7、厨房设备、操作环境、用火用电用气、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库房管理、食品留样、主副食采购等是否存在隐患和漏洞;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疏散口、疏散标示是否符合规定或存在问题;“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是否达到要求。(责任单位:燕大宾馆)
四、时间步骤安排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加强当前及今后重点时期的安全管理,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到2018年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
各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责任范围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1、各部门开展自查,属责任范围内的立查立改,需学校相关部门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排查台账报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要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各部门进行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日常管理,看是否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3、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责任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5日至31日)
1、各部门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整改责任部门要限期整改到位。
2、安全监管部门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当前及今后重点时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包联责任制,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安全责任包联全覆盖。
(二)建立健全台账清单。结合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以及违反学校安全工作法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严格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彻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任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安全监管部门对所辖责任范围安全工作集中督查不少于3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2月初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各安全监管部门于2018年12月1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本次活动开展中,所有检查数据从“零”开始统计,与“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系统”数据相对应,安全监管部门建立《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并于12月3日前报送安全工作处(东校区第一体育场主席台204室,电话8364119)。
燕山大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