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43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2025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统计填报要求,各学院需组织人员开展本次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学校将把需要填报的具体文件材料发送至各学院填报负责人处。如学院填报负责人有变动,请及时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请学院填报负责人仔细研读报表内容及相关填报说明,加强数据审核,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本年度数据统计包括以下报表:
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SJ3)
2.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3.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4.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2024年各学院已上报过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学校将同时把相关历史数据转交给各学院填报负责人做参考。各学院需加强本学年数据与2023-2024学年数据的核查工作,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及时更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及收集整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将统计工作具体负责人报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填报要求进行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填报人需对填写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发生瞒报、虚报、漏报现象。
3.烦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下班前将所有报表的电子版和扫描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ysk@ysu.edu.cn。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335-805930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