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7日 17:30点击:

关于为第二批公派回国人员报销集中隔离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各入境口岸对回国人员实施了集中隔离措施。为妥善处理我校公派回国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统一为公派回国人员报销集中隔离费用,具体事项请参阅附件《公派回国人员报销集中隔离费用实施细则》。材料受理时间截至4月16日。

此次集中受理后,将采取随来随报的方式报销集中隔离费用。未尽事宜,可咨询我处。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8057070

国际合作处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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