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我校同海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丰富燕山大学在校学生的学习经历,根据我校与日本广岛大学签订的3+1项目校际交流协议,拟选派一批优秀学生于2021年秋季学期赴日本广岛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及项目介绍
1、学校简介:广岛大学是日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大学,建于1929年,于1949年开设大学教育。广岛大学是广岛县唯一一所国立大学,设有综合科学部、文学部、教育学部、理学部、医学部、药学部、工学部、生物生产学部等,拥有世界瞩目首屈一指的尖端研究,在亚洲乃至世界都享有很高的声誉。2017年QS世界排名为297位。
2、赴外交流年级:本科三年级或四年级
3、授课语言:日语、英语
4、交流期间需向广岛大学缴纳学费:免除入学金,学费减半,一年为399600日元(约合25000元人民币)。
5、交换生应缴纳的费用:燕山大学学费,交流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教材费、保险费,以及往返机票费、护照费、签证费和其他个人费用等。
二、联合培养专业
联合培养专业涉及综合科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针对日语系学生)、社会科学院、理学院和工学院。
2021年秋季学期日本广岛大学提供给我校交流学生申请的学院、专业等信息详见附件,申请者应选择对应的本专业课程,不得跨专业选课。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一批三年级在读学生(日语专业二年级学生也可)。报名条件及其他事宜详见《燕山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学分与学籍管理办法》(附件1)。
2、日语专业三年级在读学生需要通过日语能力考试N1,二年级在读学生需要通过N2,其他系的学生需要通过 TOEFL(iBT)61以上,TOEFL(PBTPBT)500 以上,IELTS(Academic)5.0以上,或者 CET(大学英语考試) 6级。
3、专业课成绩优秀
四、申请材料
(一)报名材料(需将电子版提交至国际合作处)
1、《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附件2)(现在只填个人信息,需要签字盖章处待学生返校后补交)
2、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
3、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4、相关语言能力证明(托福、雅思或其他有关语言水平证明)
5、燕山大学境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附件4)
(二)学校选拔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详见附件3):
1、研究计划
2、在学证明书
3、成绩证明书
4、所属大学的学科主任的推荐信(标明预计毕业的时间)
5、健康诊断书
6、个人简历(3个月以内的上半身,正面免冠照)
7、语言能力证明
(三)广岛大学选拨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照的姓名、照片、护照号所在页的复印件
2、照片(40mm×30mm,3个月以内拍的,上半身,正面,免冠照,JPG形式)
3、在日本期间经费支付能力证明书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经费支付能力证明(附件3)以及银行的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有960,000日元以上);奖学金获得证明。
五、报名、选拔与派出程序
1、申请者将正式申请材料交国际合作处审核认定后统一报送接收院校。
2、经接收院校评审合格获得入学资格的申请者填写《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附件5),并交由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和各相关学院备案。
3、未经学校审核推荐而私自进行的申请无效。
4、交流学生派出前需与学校签署《燕山大学推荐本科在读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协议》并在《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附件6)上签字。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12:00
报名地点:世纪楼1408办公室
联系人:薛老师 申老师
电话:0335-8604309 13933690558
电 邮:xueyingying@ysu.edu.cn
附件1:燕山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学分与学籍管理办法
附件2: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
附件3:广岛大学申请相关材料
附件4: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
附件5: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本科)(被录取后填写)
附件6: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被录取后填写)
附件7: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本科)(回国后填写)
国际合作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