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11日 16:42点击:

关于申报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我校于2012年年初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签约高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留金项[201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积极鼓励我校青年教师申报 “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选派期限为12个月,资助额度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项目所需经费采取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1:1配套,学校再与校内各派出单位1:1配套方式进行。2019年校内各派出单位配套经费为4万元,若有变化,具体金额以录取后拨款函为准。

二、选派条件

(一)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包括里仁学院教师),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符合《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条件。

(三)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工作服务期的有关规定》、《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比例提供配套经费。

三、鼓励申报措施

各单位申报不设名额限制,但须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由校内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申报人选。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7月11日-8月19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2019年拟资助名额并接受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自愿申请,并填写《燕山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校内申请表》。由于符合申报条件较难,请各单位对申报名额不要做出限制,但需要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二)8月19日中午11点前,各单位办公室统一将学院推荐公函、校内申请表和邀请函上报国际处专家与项目科(世纪行政楼1407室)。根据基金委项目上报流程要求,需经过校内资格审查、校内专家评审和公示等流程,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材料,超期将不能参加后续评审流程。

五、补充说明

(一)此项目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2019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选”项目不得兼报。

(二)已经获批国家或地方各类公派留学项目但未执行者此次不得申报。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文件精神,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予以变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另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派出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各单位和申请人员有何疑问,可登录留学基金委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查询或与我处直接联系,网址如下: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2

联 系 人: 国际处         齐璐                             人事处  裴林保

联系电话: 国际处        0335-8078052              人事处  0335-8074531

联系地址: 国际处        世纪楼1407室               人事处  世纪楼901

附件:

1、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2、学院推荐公函

国际合作处  人事处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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