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6日 15:03点击:

关于2020年国家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结合历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经验,为让各单位计划申报的教师和学生有更充足的准备时间,现将2020年该项目申报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根据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2020年3月20-4月5日进行网报。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四)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三、申报材料:结合历年经验,请准备申报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人员登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根据申报身份准备申请材料。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暂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

联系人:齐璐      联系电话:8078052

国际合作处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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