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为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推进“教师队伍国际化提升工程”,学校启动2023年度资助教师出国学习交流项目(第二批)。现组织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资助教师到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研修12个月及以上;
(二)资助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三)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项目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二)已经有12个月及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不在资助范围内;获得国家公派留学或其他各级各类资助出国留学访学项目录取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不在资助范围内;
(三)申请教师需在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按照新入校人员聘用协议要求有出国(境)研修任务的除外),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工作服务期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四)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参加学校与海外院校合作组织的线上/下英语培训班且成绩合格;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英语培训班且成绩合格。
三、名额分配
综合考虑本年度第一批录取情况,第二批资助14人,各学院限报1人。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准备材料及要求
1.燕山大学单位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2.拟留学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请申请人于9月23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外事秘书。
(二)学院准备材料及要求
1.学院推荐公函
2.****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已交送的学院,本次不再交送)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教学科研需要等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管理规范提纲详见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纲内容。请各学院外事秘书于2023年9月26日前将本学院申请人的材料、学院推荐公函、****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等材料交至国际合作处。
国际合作处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各学院申请人资格及条件,确定2023年第二批录取人员,予以公示。
如您有何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齐璐
电话:8078052
电邮:qilu@ysu.edu.cn
地点:世纪楼1302室
国际合作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