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4日 18:34点击:

关于进一步做好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延长至7月底,请各单位对“小金库”问题依据《燕山大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http://notice.ysu.edu.cn/info/2007/1021.htm)再次自查,于7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自查结果报送至世纪楼201室。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上次自查为零报告、再次自查仍然属于零报告的单位,学院由书记和院长共同签署零报告承诺书,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零报告承诺书。对自查零报告、重点检查又发现问题的单位,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上次自查已上报问题、再次无新增事项的单位,注明“上次已报送、本次自查无新增事项”,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

3.上次自查已上报问题、再次有新增事项的单位,按照《燕山大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表格要求报送。

附件:承诺书

计划财务处

201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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