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日常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财函[2018]94号)文件要求,结合秋季学期为非法集资高发期的实际情况,现将做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30日。
二、活动目标
通过9月份一个月的密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意识,消除师生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三、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普及金融信贷、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提高学生甄别抵制能力,教育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拒绝不良网贷。
2.宣传、教育和引导学生理性消费。把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状态、消费习惯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引导学生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做到不超前消费,不预支消费,不借贷消费,不从众消费。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
3.开展警示教育,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大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校园不良网贷被骗案例与分析等,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不良网贷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引导师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拒绝不良网贷。
4.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通过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推介非法集资活动。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排查,密切关注非法集资入侵校园的形式,警惕通过校园课堂、传单、微信朋友圈、微博、信息推送、熟人推荐等形式吸引学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四、宣传方式
1.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开展专项讲座培训、张贴宣传展板海报和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不良网贷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和不良网贷活动。
2.利用媒体宣传。各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QQ群、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发布或者转载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校园不良网贷等信息,在师生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积极召开主题班会。为提高宣传效果,各学院对学生(尤其是新生班级)尽量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形式进行深入宣传。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在9月底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
2.各单位在开展好宣传的同时,要把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安全工作处24小时报警电话:8057079
计划财务处联系电话:838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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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安全工作处、计划财务处
20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