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2日 17:20点击:

关于收缴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手续
     2019~2020学年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以委托银行批量扣款及支付宝扫码方式缴纳(不含2018年已经办理建档立卡手续的同学),请于2019年8月16日前,将应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入个人银行卡中,学校委托银行代为扣缴,8月23日之后不再批扣,未批扣成功的同学请以支付宝“扫一扫”方式扫码缴纳,交费收据将在开学后由学院发给本人(此收据请妥善保存)。     

二、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各年级学生按上一学年标准交纳。
     三、如入学时学校发放的银行卡已更换,请本人持更换后银行卡及相关个人证件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科登记新的银行卡号,以便于新学期的收费扣缴工作。     

办理时间:2019.07.02~07.12,地点:世纪楼103室,咨询电话:0335-8074809。

四、支付宝缴费方式将于8月23日之后对未批扣成功的同学开放,缴费时务必准确输入学号和姓名(可代交,需要输入被代交人学号及姓名);如果支付时提示超银行卡限额,请归集到支付宝余额中再支付;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对应一个二维码,请同学们准确扫描,交费二维码如下:

五、根据省相关资助政策要求,2018年度已通过河北省建档立卡审核的同学,暂不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本年度省里审批通过后统一作减免处理,未通过学生到时再单独补交。

六、欠费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注册,为避免影响下学年正常学习,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交费。

七、请校属各学院学生科切实做好学生工作,将交费手续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学生。

计划财务处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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