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 16:59点击:

关于编制2020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2020年财务预算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规范》的通知要求,学校自2020年起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各单位在编制2020年预算前应认真分析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清理本单位各项欠款,办理报销业务。各单位不得突击花钱。

三、预算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责任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梳理单位职责和任务,务必保证单位预算的完整性。学校预算原则上不做调整,对年初没有预算安排、在年度中又必须支出的项目,各单位应先填写立项报告,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

四、2020年预算编制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预算责任部门认真梳理工作职责,经费安排应覆盖全部工作内容,2020年不再追加预算。

2.需要申报预算的部门范围是已列入2019年预算的预算责任部门,各部门在现有预算项目范围内填报预算。新增预算责任部门和新增预算项目应由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新增部门和项目视为无效申报。

3.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管理,项目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具体说明如下:

1)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计划在预算年度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设置的具体要求:①语言简洁。绩效目标设置要简明扼要、清晰直观、通俗易懂,便于公众理解和信息公开;②指向精准。绩效目标要符合部门职能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能精准反映预算年度内主要工作及重大决策等;③客观公正。设定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绩效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预算年度内实现;④便于衡量。绩效目标尽量用定量表述,明确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以保证能对绩效目标进行有效控制。

2)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指标值要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水平等来设定,既要实事求是,也要具有一定的挑战性。绩效指标设置的具体要求:①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数量指标反映部门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例如“技能培训人数、新增绿化面积等”。质量指标反映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例如“验收通过率、检测合格率等”。时效指标反映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例如“培训完成时间、项目完工时间等”。成本指标反映部门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为单位成本和总成本。例如“人均培训成本、设备检测价格等”。②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经济效益指标反映预算支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是项目实施后预期取得的各项经济效益,例如“人均收入增加额、捐赠收入增加额等”。社会效益指标反映预算支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是项目实施的目的或对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度,例如“就业增长率、新生入学率等”。生态效益指标反映预算支出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是项目实施对自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度,例如“重点污染物降低率、绿化面积增加率等”。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预算支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等,是项目实施对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影响度,例如“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等”。③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的认可程度指标,例如“受益群体满意度等”。④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指标总指标数设置一般不得少于6个。

3)截至2020年10月31日,部门预算资金执行进度须达到90%,如存在未达标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将调减未达标项目的下一年预算额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职能部门须完成2020年所有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如存在未达标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将整体调减该部门下一年预算额度。

4.压减公务费和业务费。为了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减少公务和一般性业务支出,公务费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业务费额度控制暂按2019年预算额度的80%控制,学校将根据收支状况和工作安排调增或者调减业务费预算。需要分配至其他部门的业务费应当有详细的分配计划,无详细分配计划的暂不列入预算。业务的各项支出应当列出详细的测算依据,测算依据不充分的暂不安排预算。

5.重新论证校内专项经费。为了配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对现有校内专项进行梳理,根据项目与“双一流”建设的相关性,以及学校重点工作要求来确定是否保留项目。项目的各项支出应当列出详细的测算依据,测算依据不充分的暂不安排预算。各单位认真对校内专项进行论证并申报,由计划财务处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与“双一流”建设计划统一论证。

6.省级专项应及时编制规划,经过论证后方可实施。

7.严控差旅费支出。原则上各单位只能参加主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单位直接相关的专业协会召集的会议、培训。杜绝一般性的调研、培训支出。差旅费支出应列出测算依据,注明出差事项、地点、单次费用、次数等信息,以便进行审核,测算依据不明确的暂不安排预算。

8.规范奖助学金发放行为。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需要符合政府或者学校文件要求(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资助的奖助学金除外)。其中,学校自有资金安排的校内学生奖助学金总额按不超过教育事业收入的5%编制预算。

四、其他要求

1.为了方便汇总工作,请按照规范格式填报《部门财务预算申报汇总表》、《部门财务预算项目支出构成表》、《部门财务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及《部门新增专项预算申报书》,详见附件1-4。

2.预算材料以A4纸打印。

3.报送时间要求:请于2019年12月13日17:30前完成预算申报,将纸质《部门财务预算申报汇总表》、《部门财务预算项目支出构成表》、《部门财务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及《部门新增专项预算申报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计划财务处预决算管理科(世纪楼2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ujccyjs@ysu.edu.cn。联系人:赵孟,杨素霞,联系电话:8075325。

附件1:部门财务预算申报汇总表;

附件2:部门财务预算项目支出构成表;

附件3:部门财务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4:部门新增专项预算申报书;

附件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附件6: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附件7: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规范》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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