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1]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和资助额度
我校可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择优推荐1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核通过后,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冀人社函[2021]21号文件执行(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理由、是否符合资助重点要求、人选背景调查等相关情况;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2),沿左侧装订一式3份,在封面盖章后上报;
3、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4、佐证材料: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复印件。包括申报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奖项等。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人才推荐的主体责任,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按照通知的条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于2021年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902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chang@ysu.edu.cn。
联系人:刘畅 窦炳敏
电 话:13191815734 13718020561
人力资源处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