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此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于我校政工系列相对应岗位已无空余岗位,今年最终通过考试及评审人员,由上级部门认定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校仅为通过人员兑现校内工资部分。
二、申报人员范围
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附件2)执行。学校将严格把握申报人员所要求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专业技术及工勤人员不得申报。
三、相关工作安排
1、时间地点。按照省政工职评办统一部署,2017年全省政工业务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复习范围。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范围主要是学习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党章及时事政治理论题等。
3、合格证有效期限。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四、报名要求及提交材料
1、请相关人员认真对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附件3)相关条款进行申报。
2、报名时间:5月26日-5月27日。
3、提交《2017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贴照片)一份(附件4);
4、提交《2017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附件5)(考生需在准考证上填写姓名、性别等个人资料,并贴小二寸照片两张。考场号、座位号、考号、考试地点不必填写。
报送地点:世纪楼902室;
联系电话:8387500。
附件1: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
附件3:《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附件4:《2017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
附件5:《2017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
人事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