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资助我省中青年学者赴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按文件要求逐级向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申报。
注:
1、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意见”要求本人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经人事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由本人报送所在省级学会。
2、其他事宜请咨询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资助我省中青年学者赴外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
联系电话:8074531
人事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