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07日 08:00点击:

关于全体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社保缴存及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的说明

相关教职工:

按照省社保局通知要求,从2017年7月开始全面启动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社保缴存及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具体说明如下:

一、在职事业编制人员的社保缴存

从2017年7月开始全面启动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存业务,拟在7月工资中扣除个人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存部分(个人的7月实发工资将有所变化),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间个人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部分,将根据省社保规定另行清算,多退少补。

二、退休人员工资

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补贴等统筹内项目,将由省社保发放;统筹外的交通费、政府特贴、荣誉津贴等由学校发放。

根据省社保局通知,省社保发放退休人员工资时间为7月15日左右,省社保与校内发放退休工资有一定的时间差,请各位退休职工谅解并耐心等待!

三、其他

1.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100%退休费老专家的工资由原渠道发放。

2.人事代理等非事业编制人员继续预留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待秦皇岛市社保局出台相关政策后执行。

3.省社保业务办理的时间为每月23日前,请更换工资卡的退休人员每月1-15日办理登记手续,以免影响省社保发放下一个月的退休工资。

咨询电话:

人事处工资福利科:8074601

计财处综合科:8074660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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