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冀办字[2013]19号)、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做好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17】3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介绍
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20名左右,重点支持35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具有很好发展潜力和紧缺急需的青年拔尖人才。对入选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由省财政拨付专项资助资金,自然科学领域每人每年十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每人每年三万元。每三年为1个支持周期,成果突出、培养前景好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可以连续支持2个周期。
二、推荐名额
各有关单位可择优推荐1-2名(包括省管专家联名推荐人选),如推荐2人请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学校全职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富有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主持或参与完成了至少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要求结题),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在同层次人员中有较为突出的业绩贡献;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重点支持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重点支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的青年人才。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首先要认真填写相应类别的申报书(见附件),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两名省管优秀专家可联名推荐一名人选;
3、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以及审核把关工作,并通过征求意见、组织评审、内部公示等方式慎重提出推荐人选,择优向学校推荐,要向业绩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倾斜;
4、各学院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人选所有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世纪楼902)。具体材料包括:
(1)《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推荐申报书》、《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申报书》一份( 附电子版);
(2)《河北省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对象简要信息汇总一览表》一份( 附电子版);
(3)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2.学院推荐报告(分为两部分:一是组织申报推荐的整体情况,包括考察的组织领导、工作流程、总体评价、排序情况、公示情况和推荐意见。二是推荐人选的个人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的政治表现、成果业绩和专业发展潜力等情况),每位人选情况不超过1000字,加盖推荐单位公章;3.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4. 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申报书中列举的专利、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7.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兼职,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作报告的证书、邀请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8.其他证明自己业绩成就的证明材料。
注:申报书、附件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暂时不需要胶装,待学校评审结束后连同推荐报告合并装订),并加封皮目录,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裴林保,梅 群
联系电话:8074531
邮箱:peilinbao@ysu.edu.cn
附件:
1、《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推荐申报书》
2、《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申报书》
3、《河北省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对象简要信息汇总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