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在职教职工:
根据秦皇岛市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变化,我校将从2017年12月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册医疗和失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个人应补缴的部分从12月工资中予以扣除,相关教职工12月的工资会有所变化。详细情况如下:
1.2017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开始调整,相关教职工将补扣2017年7月至11月医疗保险缴费差额;
2.2016年和2017年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均有所调整,调整时间分别从2016年8月和2017年8月开始,相关教职工将根据基数变化情况分段补扣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失业保险缴费差额。
特此说明。
咨询电话:
人事处工资福利科:8074532;
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8074660。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