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1日 17:06点击:

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2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19]33号)、《燕山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8年修订)》(燕大校字[2018]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

2.师德考核

教师师德考核按《燕山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条例(2014年修订)》(燕大党字[2014]32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师德考核结果须达到合格档次以上。

3.任职资历

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按照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系列,管理人员原则上应申报研究系列。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员申报评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授、副教授资格。对于新竞聘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的人员,三年内可以选择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继续晋升或转评到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继续晋升。

6.各系列申报人员必须达到《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5年修订)》(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或《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文件要求(明年开始按《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文件执行),同时达到《燕山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8年修订)》(燕大校字[2018]133号)文件要求。

7.根据《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15年修订)》(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申报人员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申报高级职称及符合“绿色通道”条件人员可采取“先评后补”的方式。

8.考核

任期内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9.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和省职改办有关要求,取消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要求。

二、评审指标和权限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冀人发[2007]76号)的文件要求及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情况确定评审指标。

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正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主评审与申报资格审查工作,其他系列由省相应各系列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三、有关政策的说明

(一)政策变化

1.根据《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9]29号)文件精神。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在职在岗的高技能人才(工勤技能岗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2.河北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冀人社字[2019]236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从今年开始,河北省不再组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考试,参评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不再要求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实行考评结合,采取评审方式进行;河北省设置正高级实验师、正高级统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舞台技师职称。

4.由于我校剩余专业技术岗位有限,今年开始全职博士后在站人员不再单独推荐,需参加各单位差额评审。

5.按照《关于做好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燕大党字〔2018〕15号)文件精神,对于跨学院或跨学科分流的教师,学校原则上给予3年的缓冲过渡期及相应的优惠政策:在职称评定方面,参评条件放宽到相应省标准。

(1)评职倾斜政策的执行时间从今年开始;

(2)连评两年停评一次不予豁免;

(3)教学能力与水平评估条款不予豁免。

6.除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外的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组、实验系列组、研究系列、其他专技组,严格控制晋升比例。

7.为了激励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一线教师,经学校研究,今年增设公共基础课本科教学业绩优先评审。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在满足河北省条件及校内教学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校内科研基本条件不作要求,今年可申报本科教学业绩优先评审。 由教务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8.从今年开始申报人员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后,至少继续在校工作3年以上,并由申报人员书面承诺。

(二)其他政策说明

1.今年最终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上级部门认定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校仅为通过人员兑现校内工资部分,是否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待下一次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时确定。

2.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打破条条框框,不受地域、身份和岗位机构比例限制,“一步到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对做出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推进科研人员职称分类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JCR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出具的检索证明为准,当年文章对应当年分区)。

3.按教育厅职改办文件要求,今年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总体重复比等于或大于30%不得使用;总体重复比小于30%,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及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同时大于等于20%不得使用;单篇文献复制比大于等于20%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学术组织认定其提交论文材料是否可用。

4.期刊认定

(1)核心期刊按以下范围确定:

1)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揽版本为准。2008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发表适用时间:2011年8月-2011年12月)、2011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发表适用时间:2012年1月-2015年9月)、2014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发表适用时间:2015年10月-2018年12月)、2017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发表适用时间:2019年1月起始);

2)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不含会议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

3)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不含扩展版)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省级刊物指省级以上出版社、本科院校校刊或省级科研机构出版的刊物。

(3)一级(A、B)刊物以《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2009版(论文发表适用时间:2011年6月起始)认定为准,但须包含于当年适用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之中。

5.各专业技术系列对应奖励以《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文件为准。

6.评审时优先考虑工作在教学一线、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7.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学量化办法中规定的年平均值。

8.科研经费要求按燕大科字[2001]194号文件规定执行(经费计算时间为2016年8月以来),请申报人员按科学技术研究院规定提供科研到款凭据。

9.科研到款应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成员贡献大小按比例分配给课题组成员,反对无原则分配。所分配出去的款项不能再用作其他人今后定岗、定级、晋升等的科研工作量。评委对申报人员的科研到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申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答辩,经查有不实的取消当年的参评资格。

10.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所产生的教学科研成果应署名燕山大学,未署名的成果不得作为评职材料使用。

11.申报实验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不仅要考核其科研能力,还要重点考核其对实验设备的管理维护、指导实验的能力和水平,凡学院认定能力水平较低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

1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用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最近八年的成果(2011年8月以来)。

13.今年我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19年12月31日计算,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9年6月30日计算。

14.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

(1)教学任务和科研工作量未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者;

(2)两年内受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者;

(3)年内被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或一般教学事故两次者;

(4)属《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

职改办字[2003]3号)、《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86号)规定范围内的禁止申报情况的。

15.申报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专家说情、打招呼、送材料;不得使用超期、违规及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不含同级改职情况)使用过的材料。如出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各级评委会评委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如发生违规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评委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申报工作

1.各学院须成立职称申报材料审查小组,学院主管职称评审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负责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材料进行材料审核、量化打分等工作。各单位要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交材料联合审查小组复核,确无问题的人员提交评委会推荐评审。其他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直接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交材料联合审查小组审核。

2.申报人员须将其2篇代表作放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的最前部,并在备注栏注明“代表作”字样。基层单位对该表核实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及其电子文档报人事处,以便公示。

3.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是正式出版物,超期材料、录用证明、校样等不能作为评职材料使用,增刊或会议论文集不按正式发表论文对待。

4.为使学校的评审工作尽可能合理与简化,在评审时,申报人员最多提供8篇论文,3部著作,3项教学科研奖励,4项教学科研项目,2项专利,2项荣誉称号,2项其它材料。

5.各单位审核人员要将申报人员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必须撤出。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职称系列、教学科研工作量、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6.根据材料审核要求,申报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材料审核后,审核人及主管领导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所有申报人员均要由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按省相关文件精神施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凡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的申报人,按《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86号)进行处分,两年内(不含当年)不得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同时对学院及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7.论文被检索需提供有效的检索证明;申报人员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课题)应已结题(鉴定),须提供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证书和结题(鉴定)证书。

8.申报人员按《燕山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办法》自行打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量化表》,再由专家复核,量化分值要公开展示。

五、评审收费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交评审费36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交评审费160元。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时间安排

8月31日:召开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2019年度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评审政策。

8月26日~9月2日:申报人员向本单位提交材料,各单位材料审核工作,同时进行并向人事处报送各学院材料公示地点。

9月2日:各单位将审核合格人员的材料复印件、《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每个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报人事处(世纪楼902室)。

9月2日~9月4日:联合审查小组复核申报人员材料。

9月6日:召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各类人员的推荐评审指标分配及申报过程中出现问题,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网上公示。

9月7日~9月10日:正高职本科教学优先评审完成。

9月11日:学校向各二级单位(评议组)下达推荐评审指标。

9月12日~9月17日:各二级单位(评议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推荐评审,思政组、研究组、实验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组推荐评审同步进行,并于9月17日将评审结果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9月18日:推荐评审结果公示,通过人员组卷。

9月20日:相关人员材料上报至河北省教育厅职改办。

10~11月:按河北省职改办批复,完成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淘汰率不低于10%。

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果的审批备案工作。

(二)材料要求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1份(电子版,纸制版双面打印,附件20);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量化表1份(纸制版双面打印,附件21);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打印装订,附件22);

4.成果复印件一本,校内使用不需胶装,复印件材料组成如下:

(1)封皮,见附件30;

(2)目录,见附件30,校内评审保留以下条目: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使用附件28);

学历、资历条目中的一、二、三项;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目中的一、五项;业绩成果;论文、著作;

(3)与目录对应的复印件材料,铅笔标注页码。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贴封皮,见附件30)。

七、其它

本通知未尽之处按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条例和规定执行。

有关评审政策、文件、规定和文档下载的详细内容请浏览本通知附件和人事处网站。

咨询电话:8387500、8079608;

人事处网站:http://rsc.ysu.edu.cn

评职信箱:liuhf@ysu.edu.cn

举报信箱:wtfu@ysu.edu.cn、zhougy@ysu.edu.cn

举报电话:8074686;

材料报送地点:世纪楼902室。

燕山大学

2019年8月31日

  • 新附件.rar】已下载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