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秦皇岛市《关于调整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补充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及《关于核定2019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从2019年9月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册个人应缴部分,详情如下:
1.全体教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和公务员补助)缴费基数调整情况
2019年度秦皇岛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7月开始调整,学校将补扣在职职工2019年7~8月个人应补缴费用的差额。
2.人事代理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情况
2019年度秦皇岛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从1月开始调整,学校将补扣2019年1~8月个人应缴费用的差额。
由于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例行调整均在每年7-8月份进行,学校将医保费用交到税务局后,由税务局划转到医保中心,从而影响了全校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款时间,如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
人事处工资福利科:8074532,8074601;
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8074660。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