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6日 10:14点击:

关于开展内设机构职能、科(系)级机构及岗位和一般工作人员编制设置调整、调研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化内部机构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现就内设机构职能、科(系)级机构及岗位、一般工作人员编制设置开展调整、调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工作

请各单位(不含教学机构、科研机构)从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原机构职能,综合考虑调研情况及两级管理体制下的职能变更情况,填写《燕山大学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原机构职能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各单位具体负责人)。

二、科级机构及岗位、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调整工作

根据2019年12月31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学校科级机构及岗位、一般工作人员编制设置调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科级机构及岗位设置调整工作的基本要求

1.校部机关要尽量精简科层机构,原则上减少功能单一的科室。打通科室界限,减少条块分隔,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2.一些专业性强或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科级机构,可以独立设置科室。

3.仍然可以设立的科级岗位,岗位名称可考虑设为党务秘书、组织员、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科级干事、科长等,辅助中层领导工作。

4.各学院管理机构也要本着方便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尽量进行精简整合,可以参照校部机关的设置,给科级岗位以相应的名称,各学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提出管理机构和系(室)的设置建议,供学校参考。

5.各学院系(室)可以根据教师人数、专业数、学生数等信息申报系主任、副主任设置数,可在学校规定的框架内适当放宽,如系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为1人的,可增设1名副主任。其他需要放宽的,均可提出增设建议。

(二)一般工作人员编制设置调整工作的基本要求

1.原则上收紧机关行政人员编制,编制向基层学院倾斜。

2.各单位要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在绩效工资制度下,统筹安排行政管理人员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3.鼓励采用灵活的聘用人员方式。对缺编的部门,可考虑按照劳务派遣的方式以协议工资制聘用,节省用工成本,提高用工效率(有关具体管理办法另文规定)。

请各单位结合上述职能变更情况及原有科(系)级机构及岗位、一般工作人员编制设置情况和学校未来发展实际,调研本部门或学院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岗位分工,提出相关调整建议,填写《燕山大学科(系)级机构及岗位、一般工作人员编制设置调整建议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形成具体书面报告。

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附件1、2及调研报告的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世纪楼901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sky0354@126.com。  

联 系 人:马巨海     潘芳

联系电话:8387807     8074613

  

附件1《燕山大学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情况汇总表》

      附件2 《燕山大学科(系)级机构及岗位、一般工作人员编制设置调整建议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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