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5日 08:12点击:

关于选拔推荐202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5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2人参加省级评审,各有关单位请严格把关,择优推荐1名人选。另外,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在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可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名额。

二、选拔范围

选拔推荐人选必须是我省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的在职人员(不含驻冀的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现在公务员岗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一)专业技术人才

近5年来(2015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省、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成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症成绩突出;或者在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般从获得省管优秀专家和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原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称号后又取得新业绩的人员中推荐。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选拔工作重点围绕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尤其是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脱贫攻坚等作出突出贡献及加快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化、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适当提高非公有制单位、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的比例。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组织进行选拔推荐,请于2020年4月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被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902室,逾期申报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学院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选拔推荐情况、专家初评情况、公示情况等)。

2.申报人员登陆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101.201.49.36/),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逐项如实、完整填写《政府特贴情况表》,审核无误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以“.RPU”为后缀名的数据文件,并点击打印生成纸质版《政府特贴情况表》(不允许通过office软件自行制作)。

3.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政府特贴情况表》中所涉及的能反映近五年技术技能业绩成果、贡献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材料复印件1份(使用A4纸复印,须装订成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附PDF电子版)

4.《申报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附电子版。

联 系 人:裴林保 梅 群

联系电话:8074531

电子邮箱:meiqun@ys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申报2020年度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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