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学院:
根据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和学校工作安排,拟对各类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中期/聘期考核,详细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成果期限
与学校签订《“燕山学者”聘用合同》、《燕山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以及按照《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暂行规定》(燕大校字[2016]97号)聘任满一年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名单将逐一发送相关学院)。考核成果自签订聘用合同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高层次人才预期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根据岗位考核指标填写。
1.人才培养工作:每年承担的本科生核心课程、指导研究生人数等;
2.科学研究:合同约定的各项科研任务,即项目申报、获批及研究情况,发表论文、专利、专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等详细情况;
3.其它:聘期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
三、考核程序
1.根据签订的《聘用合同》及考核内容,由所在单位填写《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年度/中期/聘期考核汇总表》(详见附件1),并提出考核意见;
2.请相关学院将填写的附件1,经领导签字并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liuchang@ysu.edu.cn。
四、其它
1.各类人才的考核成果由学校职能部门提供(具体清单将逐一发送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填写考核汇总表,不需要人才个人填报;
2.“高压科学研究中心”团队的专职成员不再进行个人考核;
3.聘期内达到考核指标并已按照100%发放年薪的人才,不再进行此次考核。
4.报送时间:2023年1月11日前;
5.联系人:刘畅,窦炳敏,马巨海;联系电话:8074531,8387807。
附件1:《燕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年度/中期/聘期考核汇总表》
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