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2年,学校启动了校级非实体性人文社科研究平台清理与调整工作,通过调整变更、合并撤销等方式,最终确定了26个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平台。目前研究平台建设期已满3年,学校将启动考核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按照《关于印发<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燕大校字〔2023〕199号文件的要求和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进行绩效评估;
2、对符合发展实际、运行态势良好、学术贡献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研究平台继续支持;对运行无活力、任务未完成、作用不明显、评估未达标的研究平台进行整改、撤销;对有助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具有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的研究平台予以新设;
3、实行总量控制及动态调整,原则上现有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平台基础上“只减不增”。
二、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考核评估
有关单位召集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评估,填写《燕山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评估表》(附件3)并附清单等佐证材料;
第二阶段:保留、变更与撤销
经所在单位同意:
对于验收合格,拟保留、新设的研究平台,办理报备手续;
对于名称或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研究平台,办理变更手续;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注:
1、申请新设的研究平台填写《燕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模板》(附件5);
2、申请变更与撤销的研究平台填写《燕山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变更与撤销申请表》(附件4);
3、申请新设的研究平台需邀请校外本领域专家(3-5名)进行初次论证,重点对平台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前沿性进行论证,已经成熟或运行的附相关支撑材料;
4、已经获批省级及以上平台的自动撤销(张亚明、王春城);
5、免于当期评估验收、符合其他撤销条件的分别按照燕大校字〔2023〕199号文件中的十八、二十条执行。
第三阶段:专家论证、审批及发文
社会科学处汇总研究平台的考核评估及保留、新设、整改撤销报备材料,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整体论证,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1文件中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组织26个研究平台填写《燕山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评估表》(附件3),并进行总量控制,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wkb@ysu.edu.cn。
地址:世纪楼10楼1002
电 话: 0335-8074551
社会科学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