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 16:57点击:

关于实施新修订《燕山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质量、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提升国际专利数量,全力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原《燕山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17]23号)进行了修订,新办法于2020年10月27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从管理体系、部门职责、资助奖励等方面做了全面完善,其中涉及“资助与奖励政策”调整的部分重点说明如下:

1.资助:为响应国家政策文件,提升学校国家专利质量和国(境)外专利数量,对国家发明专利资助金额进行调整,同时增加国(境)外发明专利资助;

2.奖励:按照新发布的《燕山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试行)》(燕大校字[2020]115号)执行。

内容详见附件,请广大科研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及贯彻执行工作。

附件:《燕山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10月发布)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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