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2日 15:57点击:

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相关学院及老师: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要求如下:

1.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基本条件:

(1)被推荐/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高等学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被推荐/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通过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2.请有意向且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于3月25日前,登陆燕山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由科研奖励板块中的“奖励申报”项进行报名,并填写《科学技术奖申报预审表》(附件2),由学院报送至科研院成果平台办公室。

3.由科研院根据报名情况发放奖励申报的推荐号和校验码,4月15日起申报老师登陆“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填写材料。

4. 5月20日将书面推荐材料(一份暂不装订)报到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平台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5. 6月1日最终提交书面推荐材料一式3份(含一套全红章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线装),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报送。

办公地点:世纪楼1005室

联系电话:8074983

电子邮箱:tjb@ys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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