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1日 17:26点击:

关于申报河北省科技厅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河北省科技厅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我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请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在线填写申报书,无平台用户的申报人请填写《用户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kyk@ysu.edu.cn。

2、本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个方面,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条件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报本批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申报人(含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在研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与本批次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

3、省级平台需为2024年考核优秀等次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项目的省级平台,不得再次申报“科技创新基地项目”;燕赵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科技创新基地项目”。该类项目申报人须为基地固定人员,填写申报书时应将单位出具的基地固定人员证明(附件3)上传至申报系统中。因限额申报,请申报人务必与本学院科研科联系,择优推荐

三、其他要求

1、填报项目起止时间时,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3月,截止时间统一为2027年2月。

2、项目应分年度确定绩效指标。立项第一年度(2025年3月至2026年1月)应有明确可考的绩效指标,此项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项目第一年度绩效目标应达到总绩效目标50%以上。项目绩效指标总数不得低于5项(申报通知中绩效目标要求不足5项的,通过增加自选指标进行补充)。

3、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要求格式规范,分工明确,权属清晰,内容与所申报项目紧密关联,涉及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的项目,应提供成果知识产权证明;若知识产权为合作单位所有的,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合同)使用印章应为法人单位印章

4、项目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科研水平及主要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应作为附件上传。

四、时间节点

3月18日-4月18日17:00申报人在线填写申报书;

4月14日学院交申报书单位承诺页及盖章页至世纪楼1001室;

4月18日-4月21日学校审核申报书及盖章页。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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