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老师:
根据省基金办通知,开始受理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应结题验收的各类基金资助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电子填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jjxt.hebkjt.cn:8001/),按照《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2)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经学校及基金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带水印的纸质材料。
2、项目负责人务必依据学校财务系统中数据填写经费决算,填写完成并校验成功后导出经费概算表,自行去财务、校办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3、本年度依旧需将“原始记录”作为结题验收材料的一部分,请负责人整理原始记录上传到系统相应位置。负责人切不可将纯数据或者纯实验结果图作为原始记录上传,原始记录说明和较好的范例(截取部分内容)详见附件3。
4、“原始记录”应编制目录和页码,以压缩包(rar)格式上传至系统。
5、因疫情原因延期验收的杰青、重点项目(名单中标黄色项目)需补录2020、2021年度相关成果信息,并编辑结题报告中的成果后上传覆盖原结题报告(经费决算无需重新上传)。
三、纸质材料要求
1、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包括四部分内容装订在一起,顺序为“验收申请表”、“验收报告”、“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及承担单位承诺页”及相关“成果附件”(成果附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
2、“原始记录”不需要提交纸件。
3、项目验收申请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1份。
四、时间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3月25日之前在填报系统中提交验收申请,待学校及基金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并报送至学院科研科,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到科学技术研究院1001室。
联系电话:805703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