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021年,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引领作用,在思想引领、基层团建、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新媒体建设、抗击疫情、服务冬奥等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校团委决定启动2021年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优秀共青团员”人数占团员总数的3%;
2.“优秀共青团干部”人数占团干部总数的8%;
3.“十佳团支书”人数10名,特殊时期,校团委不再集中组织“十佳团支书”评选会,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学院按程序评选后将名单上报校团委;
4.“共青团标兵”人数10名,特殊时期,校团委不再集中组织“共青团标兵”评选会,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学院按程序评选后将名单上报校团委;
5.“优秀团务工作者”人数占专职团干部总数的30%,由各学院专职团干部自行申报,校团委组织评选;
6.“五四红旗团委”5个,为上一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前30%学院团委,名单已公布在校团委网站;
7.“五四红旗团支部”数量按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基数不足的学院可推荐1个;
8.对于参加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的演职学生,各学院在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时予以政策倾斜,并根据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演职学生总数的10%单独评选,不占分配各学院的总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表彰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书”“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表彰详见《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
“十佳团支书”“共青团标兵”除符合文件规定的所有参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年度教育评议结果自入学以来均为“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以“志愿汇”系统显示为准);青年大学习参与期数100%。
参评冬奥专项“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需满足文件规定学生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在服务冬奥过程中表现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无违纪违规情况。
三、评选要求
1.申报优秀共青团员(附件2)、优秀共青团干部(附件3)、十佳团支书(附件4)、共青团标兵(附件5)、优秀团务工作者(附件6)、五四红旗团支部(附件7)均需填写相应的《评审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须随表撰写5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共青团标兵、十佳团支书、优秀团务工作者须随表撰写1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优秀团支部须随表撰写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报送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需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团字〔2022〕1号)进行,因条件不符合标准落选者,名额作废,不再增补;在评优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评选;所报送材料均需盖学院团委公章。
4.各院团委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加大先进典型的教育宣传力度。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由其所在团支部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至少要有本支部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拟推荐名单报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十佳团支书、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名单由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评选产生。
校级团属学生组织先进个人由其指导教师召开所在组织全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由组织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至少要有本组织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拟推荐名单报校团委审核通过。
5.请各学院、校级团属学生组织于4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先进个人名单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联系电话:838768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ill@ysu.edu.cn。
附件:1、《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燕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评审表》
3、《燕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审表》
4、《燕山大学共青团标兵评审表》
5、《燕山大学十佳团支书评审表》
6、《燕山大学优秀团务工作者评审表》
7、《燕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表》
8、《学院先进个人和集体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