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调整的通知》(冀组明字[2021]16号)要求,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字[2018]50号;见附件1)、《燕山大学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燕大党组字[2016]114号;见附件2),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选派新一批驻村干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分批有序调整驻村干部”的上级要求,在现职9名驻村干部中,会有4人由帮扶村撤回,此次将予以选派补充,其中,第一书记1人,工作队员3人。
二、派驻地点
驻村地点仍为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银里村、马连道村、涞汰沟村。
三、驻村时间
新调整的驻村干部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
四、人选资格和条件
驻村干部从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的教职工中选派,优先考虑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教职工。
第一书记一般应为处级干部,必须是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工作队员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五、驻村干部的管理
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激励、考核等,按照我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驻村工作期间,驻村干部每人每月给予6000元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驻村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符合我校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者,优先提拔使用或重用。
六、选派程序
(一)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驻村干部报名表》(见附件3),并请务于5月7日(周五)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zb@ysu.edu.cn。
(二)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综合考虑干部基本条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以及所在单位工作实际,提出人选建议方案。
(三)研究审定。人选建议方案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5月10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
(四)到村报到。上级审核通过后,5月20日前,学校将新调整的驻村干部统一送往帮扶村报到。
七、工作要求
此次驻村干部调整,是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衔接的重要举措。各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第一时间传达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
联系人:李飞虎 李 亮
联系电话:8057060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