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培育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我校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现就组织开展我校第三批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双带头人”工作室)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我校第三批党建“双创”及“双带头人”工作室创建工作拟重点培育2个党建工作标杆党委、6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3个“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2024年7月-2026年6月),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促进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构建科学党建工作体系,引领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党建工作标杆党委。基层党委原则上至少成立2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1.能够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到位。
2.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模范执行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制度执行有力,能坚决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基层党委在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至少获得2次“好”等次。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1.能够严格做到“七个有力”: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
2.党支部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支部书记曾获得院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至少获得1次“好”等次。
(三)“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教师党支部依托教学科研一线建立,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1.党支部充分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2.近3年来,教师党支部或支部书记曾获得院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至少获得1次“好”等次,支部书记曾承担校级(含)以上党建和思政工作课题或在重要期刊发表过相关文章、曾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至少作为项目组排序前3成员)、直接参与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或教学改革项目建设。
三、组织实施
第三批学校党建“双创”及“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评估验收三个步骤开展。
1.申报认定(2024年6月)
各党委专题研究第三批学校党建“双创”及“双带头人”工作室创建工作,确定本单位申报意向(参考附件1-2)。参与申报的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填写《燕山大学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燕山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3-4),并提供支撑材料。项目材料报送前须经基层党委审核把关。
各党委根据申报条件和自身基础进行自愿申报。三个层面申报数量要求如下:标杆党委,原则上各基层党委均可申报;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原则上各基层党委均可申报1个。已经入选国家和省级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的,不再重复申报。
请各党委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zzb@ysu.edu.cn(含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党委组织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入选名单。对入选的党组织,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2.管理考核(2024年7月-2026年6月)
党委组织部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2025年6月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督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5年5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3.评估验收(2026年6月)
2026年5月,各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成果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先进典型案例;优秀工作品牌、育人载体;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高水平研究成果;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督查情况等内容均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2026年6月,党委组织部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通过的,有关建设成果纳入全校基层党建工作成果,择优面向全校推广,并作为基层党建典型案例适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暂缓通过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延长建设期满后,接收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党组织将予以撤项,并取消所在党委各级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党建“双创”及“双带头人”工作室工作项目的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全校第三批“双创”及“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学校将对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成功经验,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为推动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联系人:李安冬、韩倩
联系电话:8074605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