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燕山大学《关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燕大党字〔2015〕37号)关于“实行工作报告制度”的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2019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于7月8日(周一)17:30前将书面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加盖党委公章)一式两份分别报校党委(联系科室: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057061)和校纪委(联系科室: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057059)。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9.6.27